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交友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7-12-2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交友工作,按照“主要领导抓关键,分管领导抓重点,班子成员人人有朋友”的原则,决定建立我院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交友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了解其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夯实共同的思想基础,不断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安排如下。

一、联系交友的范围和对象

(一)参加交友的党员领导干部

1、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2、各党总支(分党委)班子成员中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名党外知识分子。各党总支(分党委)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需要,制定本单位的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交友方案,班子成员中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联系1—2名党外教学科研骨干教师。

(二)交友对象

1、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

2、各级人大、政协中的党外人士;

3、少数民族党外代表人士;

4、无党派代表人士(博士、副高职称及以上或副处职务及以上);

5、有影响的党外专家、教授;

6、留学人员中的党外人士。

二、联谊交友内容

(一)了解和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党外人士与我们同心同德,同舟共济。

(二)听取联系对象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三)了解联系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并做好说明、解释和解决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要引导党外人士朋友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鼓励他们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作用,并通过他们做好党外各方面人士的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联谊交友意识,充分认识到广交深交党外知识分子朋友对于扩大共识,实现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巩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成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和发扬联谊交友制度。

(二)把握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与党外人士坦诚相见,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帮助,建立真诚的友谊和相互信赖的关系。坚持求同存异,善于听取党外人士的不同意见,引导党外人士接受正确的主张和看法。联系对象也可主动约见相应干部。利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登门拜访党外朋友,或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建立“信息直通车”,尽力为党外朋友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持之以恒,处处以大局为重,求大同、存小异。不断扩大交友范围,结交一批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把党的统一战线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统战干部要与党外代表人士加强日常联络,经常谈心交心。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三)按时上报。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交朋友的具体组织实施由统战部负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联系对象,由分管统战工作的校领导和统战部提出名单;各党总支(分党委)班子成员的联系对象,由各党总支(分党委)提出、征求分管统战工作的校领导和统战部意见后,集体研究确定并报统战部备案。

原则上要做到应访尽访。各党总支(分党委)将联系党外知识分子情况表于每年1月底报送党委统战部。所有访谈干部要做好访谈记录,并在访谈结束后及时反馈给统战部备案。

联谊交友工作一般每学期联系、谈心不得少于一次,也可以视情况需要随时进行交谈,也可登门拜访。每次交谈或拜访后,要及时进行记录备案。各党总支(分党委)具体联谊交友情况报党委统战部备案。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同党外人士交朋友,积极做好此项工作,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之一,每年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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