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将于9月21日至27日举办。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其中第五十六条规定:每年9月的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国家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将于9月21日至27日举办。
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大力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9月21日在京举办
现场发布宣传周主题宣传片
发起民族团结进步倡议
推出首批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活动品牌
各地各部门将举办主题展示、典型宣讲、文艺展演、实物展览、互动体验等活动
组织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等宣讲队伍
各地组织专家学者、普法骨干等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政策咨询服务
制作发布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微视频、普法手册等产品
组织“中华民族一家亲”文化下基层活动,开展送医、送书、送戏等惠民活动
组织学校、社区、乡村开展“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群众性讲述分享活动
在校园广泛开展“石榴籽一家亲”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
统筹统战、民委系统新媒体矩阵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在身边”专题专栏
(来源:中国民族报)